关于举办温州市第四届“十佳故事大王”比赛
暨第十三届全国少年儿童故事大王选拔展示活动温州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强国的战略,丰富少年儿童的校外课外生活,展示当代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服务。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举办“深圳龙岗杯”第十三届全国少年儿童故事大王选拔展示活动。本届活动由少年儿童出版社《故事大王》编辑部具体承办,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本届大赛温州赛区的选拔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华曲艺学会
中国广播电视青少年电视节目委员会
主办单位: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少年儿童出版社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旅游局
执行单位:《故事大王》编辑部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
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少儿频道
温州赛区主办单位: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活动组委会
1.特别顾问
吴建民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前外交学院院长、国际展览局主席
2.顾问
向 阳 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副巡视员
余培侠 中国动画学会会长、中国广播电视青少年电视
节目委员会秘书长
3、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各主办、承办单位领导组成,名单另行制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活动执行单位《故事大王》编辑部和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共同组成,并承担活动的具体执行工作。
三、专家评审委会
1.名誉主任
秦 怡 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
2.主任
刘兰芳 中国文联副主席、著名曲艺表演艺术家
3.副主任
陈 醇 著名播音艺术家
4.艺术指导
姜 昆 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著名曲艺表演艺术家
5.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鞠 萍 中央电视台著名少儿节目主持人
陈 岳 成都电视台少儿频道总监、著名少儿节目主持人
蔡金萍 上海儿童艺术剧院院长、艺术总监、国家一级演员
王旭明 前教育部发言人、语文出版社社长
(其他评委视活动情况另行邀请)
四、活动规则
1.参赛对象
参加对象为12周岁(截至2014年8月31日)以内的少年儿童。分幼儿组(未满7周岁的学前幼儿)、儿童组(7—9周岁)和少年组(10—12周岁)三个年龄组。
2.内容要求
参加选拔展示的作品力求思想性、趣味性、艺术性统一,体现健康向上的主题,传递正能量。
幼儿组参赛作品可自选,儿童组和少年组参赛作品须从历年的《故事大王》刊物(或图书)出版的作品中选择,提倡对作品作适当的删改。
初赛各组限时2分钟。决赛幼儿组和儿童组讲演限时3分钟,少年组讲演限时5分钟。
五、具体安排
1.请各参赛单位挑选具有故事讲演特长的学生2-4名,原则上男、女各半。
2.请于6月1日前将参赛意向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表格附后)
3.6月8日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温州赛区初赛活动。县级宫分赛区选拔赛评出的优秀选手(各组别1-2名)直接参与温州赛区决赛。
4.6月15日在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温州赛区决赛,评选出温州赛区各组别十佳故事大王,优秀奖若干名,(入围决赛人数具体由参赛人数和选手水平而定),并于6月20日前确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名单。
5.全国总决赛活动将于8月2日至8月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举行。
六、活动经费
全国少年儿童故事大王选拔展示活动是面向全国少年儿童的公益性活动。活动不向参加活动人员收取参赛、报名等费用。召开活动策划会议、印发文件、邀请嘉宾等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全国选拔展示活动的开闭幕仪式、晚会、会务、奖品和接待嘉宾等费用由执行单位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060158 88060167
联 系 人:单老师 13388550199 方老师 13868352347
电子邮箱:85723350@qq.com
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014年5月4日
附件:
温州市第四届“十佳故事大王”比赛
暨第十三届全国少年儿童故事大王选拔展示活动温州赛区
参赛意向表
参赛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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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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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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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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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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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家长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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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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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家长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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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单位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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